一、严格控制一切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院,严禁可疑车辆进出学院,确需进入学院的车辆必须履行学院门卫登记手续并以有效地驾驶证或行驶证换领“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临时汽车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
二、原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和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务车辆和教职工车辆凭“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车辆通行征”或“扬州市职业大学车辆通行征”进出学院。若无证件需说明理由,履行门卫登记手续换领“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临时汽车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保安队员须告知其至扬州市职业大学后勤安保部办理车辆通行征。
三、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须凭有效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至学院保卫处办理学院通行证,方可在规定时间(早8:30之前,晚5:30之后)内进入学院。若不能在规定时间进入学院,必须由要求送货的部门派人到校门口接待。
四、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学院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凡经允许进入学院的车俩必须低速行驶即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每小时,严禁鸣笛。
五、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抢修车和救护车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直接进入。
六、由学院相关部门组织的有院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相关组织部门应事先告知院保卫处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并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七、进入学院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照学院的交通指示标志行驶,遵守学院的机动车辆停放规定。
八、如有违反学院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