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清理无牌电动自行车、废弃非机动车辆专项行动通知
各单位、各师生:
为进一步强化学院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优化校园交通秩序,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现即将对校南门违规、无牌车辆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南门现停放的无牌、违规非机动车,相关车主于2024年1月3日将车辆移出校外,在规定期限未移出校园的“僵尸车”和超过期限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辆将视为“无主”车辆,将被视为无主车辆,由保卫处和派出所统一处理。
车主若需认领被清理的个人非机动车,请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复印件、购车发票或收据(如若丢失,由学院盖章证明)、限期自行处置的保证书(辅导员签名,学院盖章)到行政楼915室申请,审批通过之后再到南门地点登记领取。
有关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位学生、住在学生宿舍区的教工和合同制员工。及时督促师生按时完成非机动车清理工作,自行处置不符合上牌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禁止使用没有上校内牌的电动自行车,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和划线范围内。
三是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将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作为校园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完成专项清理工作,建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力度,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保卫处
2023年12月25日
撰稿人:薄恺 编辑人:薄恺 初审人:苗东林 审核人:陈平波